BCIR实验室设备规章管理制度(试行)

规范设备管理,保障科研工作安全高效进行

目录

一、总则

为规范实验室设备管理,保障 NeuSen W 系列无线脑电采集系统、eego™ mylab 便携式脑电(ANT Neuro)、DELSYS 表面肌电系统、慧创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等设备的安全、高效使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,旨在确保设备使用流程标准化、规范化,延长设备使用寿命,提高实验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。

二、设备申请流程

1. 提交申请

实验人员需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填写《实验设备申请书》,详细注明申请设备名称(NeuSen W 系列无线脑电采集系统、eego™ mylab 便携式脑电(ANT Neuro)、DELSYS 表面肌电系统、慧创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)、申请原因、使用时间、使用地点、使用人员等信息。申请书中的使用时间应明确具体日期与时间段,使用地点需精确到实验室房间号。

2. 审核审批

将填写完整的《实验设备申请书》提交至实验室负责人谢平老师进行审核。重点核查申请内容的合理性、实验安排的冲突情况以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设备的操作资质 ,若外出可由谢平老师指派其他老师或博士生代为审核,审核通过后签字。

3. 领取设备

申请人在申请获批后,按照约定时间前往实验室设备管理处领取设备。领取时,需与设备管理人员吕辉共同核对设备及配件清单,确认设备外观无损坏、配件齐全后,在《实验设备领用登记表》上签字确认。

三、设备使用流程

1. 操作前准备

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前,必须确保已接受过对应设备的操作培训,熟悉设备的性能、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。未通过培训考核者严禁操作设备。

检查设备及配件是否与领用清单一致,确认设备供电、网络等外部环境条件满足使用要求。对 NeuSen W 系列无线脑电采集系统、eego™ mylab 便携式脑电(ANT Neuro)等脑电设备,需提前校准电极,确保采集数据准确;对 DELSYS 表面肌电系统,要检查电极片的粘性及导线连接情况;对慧创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,需检查探头的安装位置与固定情况。

2. 规范操作

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严禁违规操作。在设备运行过程中,使用人员不得擅自离岗,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,如发现异常声音、气味、显示异常等情况,应立即停止操作,切断电源,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报告。

使用过程中,如需对设备参数进行调整,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,严禁随意更改设备的默认设置。对于脑电、肌电及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等设备采集的数据,要及时进行备份存储,确保数据安全。

3. 使用后整理

设备使用完毕后,使用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清洁处理。脑电设备的电极、电极帽等配件需按照消毒规范进行消毒;表面肌电系统的电极片需妥善处理,防止污染;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的探头需擦拭干净并妥善存放。

将设备及配件按照领用清单整理归位,关闭设备电源,整理好电源线、数据线等线缆,确保设备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。

四、设备归还流程

预约归还:使用人员需在设备使用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,打印《实验设备清单》,与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预约归还时间,并将设备及配件送至设备管理处。

验收检查:设备管理人员按照《实验设备清单》对归还设备进行全面验收,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,有无损坏、划痕;设备配件是否齐全,数量、型号是否与领用清单一致;设备功能是否正常,通过简单测试验证设备运行状态。对于脑电、肌电及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等设备,还需检查数据存储情况,确保数据完整。

签字确认:若设备验收合格,设备管理人员在《实验设备归还登记表》上签字确认;若发现设备存在损坏、配件缺失或数据丢失等问题,设备管理人员需详细记录问题情况,并要求使用人员签字确认。使用人员需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,如设备维修费用、配件赔偿费用等。

五、违规处理

对于未按规定流程申请、使用或归还设备的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停止设备使用权限 1 - 3 个月等处罚。

因违规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,使用人员需承担设备维修费用;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,需按照设备购置价格进行赔偿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
对于故意损坏设备、盗窃设备配件等行为,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附则

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下载

实验设备申请书

可填写的Word格式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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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设备归还登记表

记录设备归还情况的PDF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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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设备规章管理制度

关于设备规章管理制度说明的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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